【MEM网】注意:清华大学2021MEM考生报考点公告!
注意:清华大学2021MEM考生报考点公告!
1. 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但需提醒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务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另外,请考生务必牢记“研招网”网报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需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等,我校无法提供“研招网”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2. 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但下述两种情况均不能选择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
(1)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点。
(2)“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须选择1116 北京建筑大学为报考点。
3. 满足在京报考条件且报考“82803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考生,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
4. 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苏世民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社科学院霍普金斯项目的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
5. 除以上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外,“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仅受理报考清华大学且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
满足以上受理条件的三类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管理类联考考生” 必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上述三类考生中的往届生,若选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须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户口本)”或 “2020年2月-9月期间连续六个月北京社保缴纳证明”;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户口本)”或 “2020年7月-9月其中一个月北京社保缴纳证明+毕业证书(两者须合并成一个JPG或者PDF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须在11月5日前上传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具体上传方法见下述第6条。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不具有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报考资格,请务必在10月31日前“研招网”报名期间改报其他报考点,否则后果自负。
6. 清华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考生必须在“研招网”报名期间支付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转入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在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10月10日正式报名以后且交费成功一个工作日(24小时)后,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考生登录”一栏中,在“报名登记表号”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无法使用。
(2)选择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未能通过审查的考生也应在此日期前重新上传照片。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3)仅对于上述第5条中须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这些考生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除了上传照片之外,还须在上传照片的页面下上传户籍或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上传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文件必须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户籍或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或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4)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网上确认,但对于上述第5条中须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照片、户籍/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均通过审核才完成网上确认。
(5)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
(6)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和报考院系,否则不予准考。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认证报告(学籍和学历)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可能较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7)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7. 其他重要说明
(1)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请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2)我校以邮寄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和清华大学研招短信平台等官方平台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